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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点击:129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1-27

一、农民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根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其中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需要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权籍调查中介机构测绘调查后提供。

二、办理的过程也很简单:

1.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村委会那里领取自建房用地审批表,按照要求填写表格,

2.需要开具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筑用地使用权证明,接着需要提供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的平面图,

3.所有材料备齐之后就需要将办证所需材料递交给房管所,

4.等待房管所的受理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还是很简单的,但是有五种农民却不可以办理。分别是

1.属于非法的一户多宅的

2.没有相关手续就建造的房屋

3.村集体外的成员在本村的房屋

4.非农户口购买的农村房屋

5.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农村房屋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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